作品书体的是什么意思?
书法的体裁是指成批作品所具有某些共同的字形特点,即字的总体外形框架形式及书法风格、审美趣味,通常称“体”。由于书法在发展过程中字体、风格、构架等方面经历了不同时代的演变,各种风格、体裁的作品先后出现,人们在实践中遂将不同时代的体裁以时间词命 名。当然,严格地讲。体和朝代(时代)并无必然的对应关系(如篆书并非只有秦朝才有),但按习惯通常称殷商、周金文、秦汉隶、魏晋楷、唐碑、宋米、元黄、明“二王”、清碑学、民革等体。
关于“体”的称谓,其含意有广、狭之分。广义的“体”包括由字体演变而来各种书体,如篆书、隶书、真书、行书、草书等。每一种书体又可按书家风格、字形结构等分为若干亚体和变体,如真书(楷书)有魏碑体、唐碑体等,草书有章草、今草、狂草等。
这里所说的“风格体”亦即所谓的“家数”又称“派”,其主要特征是书家的独特艺术风韵神采和字形风格、审美情趣等与亚体、变体关系密切,但不完全重合,可以存在交叉关系。实际上“时代体”亦可看成是一种非常广泛的字体风格,也可视为一种亚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