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核雕怎么看?
核雕在清代被列为“玲珑小品”,在当时人们的心目中它和螺雕、竹雕、木雕、象牙、角雕等处于同等艺术地位,因为它们都属工艺美术范畴。那时雕刻核桃的用料基本是“铁核桃”,且尺寸都比较大。艺人们用削、铲、冲、凿、挑”等刀法,在核桃上雕刻出寓意深厚的历史传奇人物或生活小品,如“罗汉头”、“蝈蝈篓”等等。
清代中期至清末时期,核雕器物大多在达官贵人之间流传,当时的文人雅士把它作为“寄情托志”之物,也称之为“案头清玩”。
这段时期是核雕艺术的发展期,核雕技艺日趋成熟完美。清代乾隆年间的江苏扬州(当时是苏州府),曾出产过一只工艺十分精湛的雕有34位罗汉的“罗汉头”。经清宫内务府大臣购得进贡给乾隆,皇帝龙颜大悦,视为稀罕之物。遂将扬州作为进贡核雕工艺品基地,定名为“御办核桃雕刻”,指定由内务府派专人负责收取。这项清廷特供在康、乾两朝一直延续到嘉庆年间,时长达百余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