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小品作品怎么写?
书法小品的尺寸,因书写者的不同的需要,以及所表现的不同内容、形式而异。书写者如为即兴书、即兴画,并不考虑作品的存留、展览,则一般以书写内容的实际需要来决定其尺寸。书写者如为创作欲的抒发,或是作为书家本人所创作的系列小品中的一件,则为求其艺术感染力之表现,往往按自己的书法特点、形式需要来决定其尺寸。但是,作为具有“小品”样式的书法艺术,有其相对独立的审美特征,即整体气势不宜博大,笔墨意境宜于精巧;笔墨运用不宜过于复杂,而宜于简淡。故其小品的尺寸一般宜小不宜大,宜窄不宜宽,宜简不宜繁,宜疏不宜密。
小品创作中,要体现一种意趣和文雅的情趣和味道,使观赏者在领略书法艺术之美的同时,产生一种情趣与文雅的感受,这种情趣和文雅,包括:
一是简约。小品的简约,主要不是外在的,而是内在的,它体现着作者对艺术形式美的简约追求,它要求作品在形式上要简洁,不求工巧,不求繁富,不求多变,不求险怪。它要求作品简古雅致。
二是文雅。小品书法艺术中的文雅之趣,体现为一种儒雅之风、士林之气。“文雅”之趣在内容上一般体现为作者对诗词文赋的引申和书法艺术中的题跋,这些诗词题跋的文字内容体现着作者的文化追求,并使作品具有一种文人书法的形式意味。
三是情趣。书法小品中的情趣,它不同于文雅之趣,文雅之趣体现为作者的儒雅之风和士林之气,而情趣之趣则是与“情”相关联的。书者的情性,使作品在书写意态中体现为一种率意,或一种意趣,或一种情趣。如怀素“狂草”书法中的“狂”,即是“情趣”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