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价值以上算藏品?
从法律上无标准说法,所以不能告诉你超过某某价格就属文物/艺术品。 但可以从经验上谈一下。 可参照的标准有三:
1、可流通性 一般来讲文物是可以流通的(除了少数国家明文禁止流通的如鸦片战争后被作为战利品没收的圆明园文物),如果一件艺术品放在市场上可以轻易得到买家认可并成交,那么它基本具备了文物的可流通性;相反,一只瓷器明明看上去很普通,但根本没人愿意买,那就可能连“艺术品”都不是。当然这里面也有一个度的问题要把握。
2、可认知性 这方面可以参考第一点,关键是看该艺术品种类是否已被市场广泛接受,是否已经有充足的参考实物例证以及充分的史料文献支持。如果一种艺术形式已经失去了它所承载的特定文化语境,脱离了产生发展的土壤,沦为一种纯技艺的表演或展示,它就丧失了历史的、时代的内涵,成了可有可无的东西,即便有价值也价值不大。反之则能取得较高的认知价值。
3、社会知名度 这里的社会是指特定历史时期在内外的知名度,一个默默无闻的民间艺人创作的工艺品和一个家喻户晓的艺术大家创作的作品,二者在社会知名度上差别巨大,价值自然也不在同一个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