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四大书法家都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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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四书法家”这个说法不知起源于何时,但直到今天仍被广泛使用。 提到陕西书法大家人们会不由自主地想起“陕西四书法家”这个概念,这个概念似乎成为陕西书法界一个标志性符号。那么“陕西四书法家”究竟指哪些人呢? “陕四书”这种说法其实出现得很早,在明清之际已露端倪。明末文学家、戏曲作家李渔在《闲情偶寄》中谈到陕西书家时说:“余尝曰:‘秦中书家,惟二王、张少锡、宋三异人可’……少锡之书,俊快秀丽,有晋、唐风度;三异人之书,瘦劲苍老,有魏晋法度……”这里提到的“二王”即王羲之和王献之父子,“张少锡”即明代书法家张瑞图,“宋三异人”即北宋书法家蔡襄、苏轼、黄庭坚,李渔把上述七人并称为“天下八才子”。

清朝末年民间文学评论家潘伯鹰认为李渔所谓的“四”是约数,不确指四人,他说:“吾乡书家,称四家为最。或云:‘四大家’者,言其多也。然张芝、张旭、颜真卿、柳公权等莫不闻名当世,何止四家!”(《陕西书法》第一章)这个观点被很多人所接受,并成为业界定论。不过也有少数人认为“陕西四书法家”确有其事,不过是近代才有的概念。

1988年人民美术出版社编辑出版了《古代书画临摹妙法》一书,其中收录清道光举人刘道振著《临摹秘诀》一文,该文论述临摹方法时提到了“笔意”与“笔法”的问题,指出临帖要掌握“笔意”和“笔法”这两个基本点。为了说明问题,作者列出了“陕西四书法家”的名单:王维林、赵之谦、于右任和胡问遂。可见至少在清末民初,“陕西四书法家”作为一个称谓已经存在。

上世纪50年代陕西省人民出版社出版了《王羲之草书集锦》,收录了唐代孙过庭《书谱》、元代赵孟俯《兰亭十三跋》,以及王维林、文征明、董其昌、赵之谦、于右任等人的草书作品。该书的目录页和内页插图均列出了“陕西五书法家”的名单:王维林、赵之文、杨维桢、文征明、于右任。后来出版的很多书法书籍都沿袭了这个名单。由此看来,“陕西四书法家”的说法可能更可靠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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