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孝通算书法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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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老的字,以学字而论是绝对合格的;但是论书法,则只能说水平一般了——这是就其作品本身的学术价值与艺术价值而言的。 因为费老主要是个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啊!他对文字学的造诣,对他的专业来说已经足够了,但是要跟专业的书法家相比…… 就拿他的名作《行草千字文》来举例吧。这本是他应香港朋友之请所写,虽然说是“草”书,其实写得相当规矩。这里引一段他自己的解释: “这篇《千字文》是我六年前用草书写成的。当时我的孙子小立才五岁,正就读小学一年级。他们班上的老师认为小立的写字程度最好,应该让他当毛笔字的‘班长’。我听了以后很高兴,因为可以借此机会让小朋友学习认字。于是每天教他一个汉字,并用草书书写出来。一共写了三百多天,写了三千余字。现在小立已读高中三年级了,那三千字的书法贴在他房中。这三千字经过这六年时间的考验,没有人翻过一遍。我觉得很得意,因为这证明了实用毛笔书法的寿命比许多现代人的寿命还要长。”(《从自然形态到艺术形态—谈书法》)

这里需要插播一下,他在《乡土中国》里提到他自己写汉字的经历时,用的词是“丑得不能看”(《乡土中国·再论文字改革》),可见他是很懂“丑”的。当然这里说的“丑”不是艺术价值高的意思,而是说这样的手写体不合乎印刷体的规范,所以不能用于公示。 但这样“丑”的字对于交流、记忆和欣赏来说却是足够的。至于拿这样的字去比赛或者做什么其他的事情那就另当别论了。所以费老自己也很清楚他的字“实用有余而美观不足”(《漫谈书法》)的地方在哪里。

但是既然谈到审美,就要扯到继承。费老在这方面的观点是比较左的。他认为中国的书法是从甲骨文、金文、篆书演变来的,是“古雅”的;而现在的汉字字体是由繁推演而来的,是“俗媚”的(《汉语拼音化的思考》)。所以他虽然说自己写的字不够美(《费孝通文艺随笔》),但是仍然坚持写下去。因为他关注的重点不在这里,而是在普及和继承上面。

从这个角度来说,他的目的基本上达到了。因为他推广的简体字现在已经普及到了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而且由于计算机技术的兴起,手写的机会越发少了。这对于传统文化的传承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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